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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届中国乡土绘画作品展览征稿通知



2025-03-27来源:中国美术家协会
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文化思想,突出乡土绘画以中国乡土文化为核心表达对象的重要特征,通过农民画传统技法的艺术创作再现新时代城乡生产生活、民俗风情及自然景观,进而保持延续好中华民族对农耕文明集体记忆的传承,立体展现好特定地域人民的生命智慧与人文精神,描述记录好乡土社会的时代变迁,构建起中华民族审美现代化的乡愁记忆。同时乡土绘画以其特别贴近群众生活,特别反映人民心声的民间特性已然成为新大众文艺的重要组成部分,其具有独特的公共价值和社会意义。因此为了提升当代乡土绘画的传播力和影响力,展现我国乡土绘画的发展新成果,引领我国乡土绘画事业开创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,中国美术家协会、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、中共上海市金山区委员会、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、北京大学艺术学院拟于2025年6月—8月在上海中华艺术宫(上海美术馆)举办“首届中国乡土绘画作品展览”。现将本次展览的征稿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组织机构

主办单位:

中国美术家协会

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
中共上海市金山区委员会

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

北京大学艺术学院

承办单位:

中国文联美术艺术中心

上海市美术家协会

中华艺术宫(上海美术馆)

上海市金山区文化和旅游局

上海市金山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
中国乡土艺术传承创新基地(北京大学)

协办单位:

上海市金山农民画院

上海红双喜(集团)有限公司

上海金滨海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

二、展览组委会

名誉主任:诸迪 范迪安

主任:屈健 夏煜静 袁罡 彭锋

副主任:王平 方坤 曾成钢 潘恩华 向勇

委员:(以姓氏笔画排序)

丁设 王一川 王民民 王菲菲 石新一 朱虹子 刘娜 杜松儒 李伟 宋亮 杨萍 吴斌 段泽林 龚来国 章云 董竟成

办公室主任:杜松儒 丁设 王一川 王民民 宋亮

办公室副主任:孙宁 钱一星 张 悦 安静静

展览统筹:胡颖 吴丽雅 夏 磊 蒋春晖

三、评选委员会、监评委员会

展览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评委库中抽选专家若干名组成评选委员会,同时由监评委员会对评选过程进行监督。

四、展览日期:2025年6月26日至8月24日(暂定)

五、展览地点:中华艺术宫(上海美术馆)

六、展览规模:本次展览将展出作品约550件,含重点画乡特邀作品约30件;全国征集作品约100件;各省、市、自治区美协推荐作品约420件。

七、参展要求

(一)投稿作品内容为农民画形式,材质不限,以架上绘画为主。

(二)投稿作品横竖不限。特邀作品尺寸不大于350cm,不小于250cm;全国征稿及推荐作品的平面绘画作品尺寸不大于120cm,不小于60cm(由组委会统一装框)。

(三)投稿作品应为作者原创作品,严禁使用高仿、代笔、抄袭他人、复制自己的作品参展。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,作者自负,并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进行公告,取消其参展资格。中国美协现已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,与历次展览参展作品进行排查,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。

八、评选

(一)初评:投稿作者需提供10寸作品照片1张,一人仅限投稿1张(含合作),多投者(重复投稿者)不予受理。照片背面请注明:姓名(以身份证为准,要求身份信息真实、准确有效)、作品名(与画面相同)、尺寸(高×宽cm)、详细联系地址、邮编、联系电话、展览名称“首届中国乡土绘画作品展览”,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。

作品照片截稿时间: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10日止,以收件地邮戳为准。

照片收件地址:上海市延安西路200号1号楼802室,邮编:200040

收件人:潘老师

办公电话:13501887441,信封注明:首届中国乡土绘画作品展览。

展览评选委员会对征集投稿作品与推荐送评作品进行分类评选。作品初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。

(二)复评: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(收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,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,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,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)。原作背面右下角请注明:姓名(以身份证为准,要求身份信息真实,准确有效)、作品名(与画面相同)、尺寸(高×宽cm)、详细联系地址、邮编、联系电话、展览名称,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。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,照片不退。复评落选作品退件。

作品复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。

九、相关事项

(一)主办单位向参展作者颁发入选证书,每位参展作者获赠画册一本。

(二) 展览作品征集收藏遵循自愿原则。作品收藏费由收藏单位与拟收藏作品的作者协商确定。收藏单位向作者颁发收藏证书。

(三)参展作品由主办单位编辑出版展览画册或图录。

(四)参展作品在展览结束后退还作者(已确认为收藏作品的除外)。

(五)展览有关申报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的资格条件的信息,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发布。

十、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、研究、摄影、录像、出版和宣传权。

十一、凡投稿作者均视为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和《中国美术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实施细则》。详细信息可登录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(www.caanet.org.cn)查看。

 

 

中国美术家协会

2025年3月

责任编辑:王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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